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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养老补缴基数 下岗职工老有所养
发表时间:2010-01-13      来源:东南早报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私有经济蓬勃发展,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因体制等因素,逐步跟不上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失去了原来国家经济建设的主导地位,部分企业走入困境。根据规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最低必须缴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据悉,全市此类人员预估达2000人左右,以县属集体企业居多。
  市人大代表郭文彬建议:市政府适当调整补缴基数的标准,降低准入门槛,让这些国有企业和县属城镇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及下岗职工补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老有所养。(林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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